《深圳市黨代表任期制實施辦法》出臺
記者從昨日下午召開的深圳市黨代表任期制工作會議上獲悉,近日,我市出臺了《深圳市黨代表任期制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明確,我市實行黨代表任期制,黨代表每屆任期與市黨代表大會當屆屆期相同。
《辦法》共有6章、43條,分別明確了黨代表在黨代會期間的6項權利與職責、閉會期間的6項權利與職責。代表在市黨代表大會召開期間,有參與聽取和審查市委、市紀委工作報告,以及提交大會的其他報告;參與討論和決定有關重大問題;在市黨代表大會上行使表決權、選舉權,有被選舉權;向市黨代表大會就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黨的建設的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參加市黨代表大會或者代表團組織的活動;受市黨代表大會的委托,完成有關工作6項權利與職責。
黨代表在市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有了解市委、市紀委以及所在選舉單位黨組織貫徹執行黨的決議、決定的情況;向市委就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黨的建設的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市委全委會、市紀委全委會履行職責、選人用人、黨內重大問題決策、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情況進行監督;聽取并反映選舉單位和基層聯系點黨員、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并接受其監督;參加市委、代表團和代表小組組織的活動;受市委的委托,完成有關工作6項權利與職責。
《辦法》還明確了黨代表提案、提議、詢問、質詢、聯系黨員群眾、編團分組、視察和調研、列席黨內有關會議、參加民主評議、參與干部推薦選拔、重大事項征求代表意見、重要情況向代表通報等12個代表工作制度。據了解,12個代表工作制度中,前面9個制度已經出臺,后面3個制度待條件成熟時再出臺單項制度。
記者看到,《辦法》還明確規定要“不斷探索公推直選代表工作,完善代表選舉制度”,并且“根據新時期黨員隊伍的特點,優化代表組成結構,保證代表的先進性和代表性”。據了解,目前,我市已在市和6個行政區先后試點黨代表公推直選,共公推直選14名市黨代表和320名區黨代表,鹽田區則實現了區黨代表100%公推直選產生。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