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組織婦女工作意見》
為加快建立社會組織婦工委工作體系,積極創新社會組織婦女工作新方法、新模式,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廣大婦女在促進社會組織發展壯大、構建和諧社會、建設幸福廣東中的積極作用,廣東省民政廳、廣東省婦女聯合會、廣東省社會組織黨工委就進一步加強全省社會組織婦女工作提出意見。
《意見》指出,要充分認識加強社會組織婦女工作的重要意義,增強政治責任感。各級民政部門、婦聯組織、社會組織黨工委、社會組織婦工委和有關部門,要增強使命感、光榮感和責任感,努力開創全省社會組織婦女工作新局面。
《意見》要求,要加快建立社會組織婦工委和基層婦女組織,推進社會組織婦女工作創新發展。各地市在成立社會組織婦工委的同時,要積極開展社會組織婦女組織的組建工作,社會組織中有3名以上女同志的成立婦女小組;不足3名的,可與同一業務主管(指導)所屬單位或同行業、同類型的社會組織聯合建立婦女小組;社會組織會員單位婦女同志較多,但沒有成立婦女組織、開展婦女工作的,也應納入社會組織婦工委的工作,確保婦女工作的全覆蓋。
《意見》還要求,要積極開展創先爭優工作,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婦女組織和廣大婦女的積極作用。要加強組織領導,開創社會組織婦女工作新局面。要大膽創新社會組織婦女工作方式方法,主動有為,重點在創新聯系婦女途徑、婦女思想教育手段、維權服務手段、婦女參與社會管理模式、工作載體、基層組織形式等“六個創新”上狠下工夫;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確責任分工,采取有力舉措,確保工作順利進行。要切實解決社會組織婦女工作的困難和問題,為社會組織婦女組織提供必要的活動場所和經費,進一步發揮好婦女組織的政治、組織、工作和宣傳優勢,團結引領廣大婦女為促進社會組織發展,積極促進社會和諧,開創社會建設的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