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行為療法為核心的技術在兒童心理咨詢中的運用
深圳市婦女兒童心理咨詢中心在福田區中心書城開展公益性的現場心理咨詢活動,以下案例為咨詢師黃琳琳在咨詢現場的記實和報告,即運用心理學行為治療技術進行現場個案處理,取得良好效果。家長非常感謝和認可心理咨詢技術的作用。此案主在梅林居住。
母親主述:女孩兒,四歲零兩個月,恐懼靠近玻璃欄桿和行走于毛玻璃路面。三歲左右曾有從兒童車里被摔下的經歷,之后每次經過玻璃欄桿和毛玻璃路面都不敢落地自行行走、有逃避行為。父母抱著走則伴有手心出汗、哭鬧舉止。不論在場的人多與否,父母的勸阻和教育均不能消解其恐懼心理。
咨詢師觀察:在咨詢現場,孩子表情較為平靜,一旦其母提及讓她在玻璃走廊或路面行走,她就很害怕,手掌合且搓揉,并躲到父親后面。
咨詢及治療過程:
一、 經過觀察,咨詢師首先排除生理上的視差和視崖效應對其行為產生的影響,確定靶行為(即可觀察、可量化的“關鍵行為”)如前所述。
二、 對靶行為的量化與標定。
1、 第一階段:敲擊玻璃
2、 第二階段:靠近并接觸玻璃欄桿
3、 第三階段:獨立行走在毛玻璃路面
三、 矯正目標制定與過程。
1、 運用對非恐懼情景的玻璃圍欄(商場里玻璃圍起來的店面)的手觸摸和手腳逐層加強的敲擊行為來建立接觸和行走的基礎。
孩子的手觸摸和腳觸摸,最初都非常小心翼翼,力度很弱。咨詢師一面示范逐層加強力度的敲擊行為并伴隨不斷變化的節拍(從2/4、3/4、4/4拍 )和哼鳴音樂,一面提示孩子觀察玻璃的狀態。在行為的模仿中,孩子學會了對玻璃的敲打,并確定不論她使多大的力,均不能穿透玻璃。
2、 到玻璃圍欄前敲打玻璃、手扶著玻璃上的木頭欄桿站立一分鐘。
開始實施時,孩子站在離玻璃面欄桿一米的地方不再靠近,咨詢師先示范將手觸摸玻璃,然后咨詢師把孩子的小手輕輕移動至玻璃面上。由于在第1步驟中已經學到了敲打行為,孩子不拒絕手的移動。因此,在此情境中,不需要咨詢師過多指導,她很快模仿了咨詢師的行為,并自發的進行手腳敲擊。并嘗試用身體接觸和輕微的撞擊。
3、 重新回到一米外,可以單獨自動走到圍欄前。
4、 以上三步對孩子來說,已經順利實行,為下一步行走玻璃路面打下了基礎。
5、 在實施下一步行為治療方案之前,孩子離玻璃路面很遠,仍不敢也不能獨立行走。此時,咨詢師讓孩子選擇一個位置,最終孩子選擇了一個離玻璃路面的起始線約三米的位置并不再靠近、有轉身背向路面的回避傾向。
(1) 咨詢師教孩子用敲擊玻璃的節奏來拍手并移動步伐。將孩子帶入距離玻璃路面1米的位置。同時,給孩子一個有趣的口令并讓她重復。
(2) 咨詢師征得孩子的同意,抱起她行走在玻璃路面,孩子很平靜,沒有哭鬧和回避行為。咨詢師的步伐根據節奏不斷變化,并讓孩子復述有趣的口令和節奏配合。孩子均能做到咨詢師設定的目標,直到咨詢師抱著她走到約20米長的玻璃路面的另一端,咨詢師將孩子放下來,放下來的位置離玻璃路面線約0.5米,孩子沒有回避行為,可以站在這個位置,手心略有出汗。此抱走過程的時間比在1或2中長約2分鐘。
(3) 接下來,咨詢師與孩子在0.5米位置做一個互相拍手游戲。孩子手心的汗可以拍干并在三分鐘內沒有出汗的生理反應。接下來,咨詢師征求孩子的同意,拉著孩子的手一起走在玻璃路面。咨詢師的步伐仍根據節奏不斷變化,并讓孩子復述有趣的口令和節奏配合。此時,咨詢師將拉手的動作變換成揮臂行走的動作,孩子很自覺自然地將咨詢師的手松開,模仿揮臂行走的動作。最終獨立走完全程約十米。
(4) 重復獨立走完全程。
(5) 目標達到,方案完成,咨詢結束。
(6) 經過回訪,孩子對玻璃欄桿和路面的恐懼已經消除。
總結:咨詢師在本案例中,以行為療法為核心,輔之以人本的思想,并運用藝術治療中的敲擊技術、音樂刺激、節奏伴隨等來豐富行為治療方案的制定和實施。整個咨詢過程歷時半個小時,是一個兒童行為治療的典型而有效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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