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院啟動家事審判改革 引入人身安全保護財產調查制度
發布時間:2013-11-08
來源:
深圳市婦女聯合會
作者:
深圳兩級法院昨天召開家事案件審判方式改革工作會議,在寶安、福田法院試點基礎上,在全市范圍內全面啟動家事審判改革,在家事案件審理中引入人身安全保護和財產調查等制度。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霍敏出席會議。
寶安法院在2012年初就開展家事審判試點,并于今年9月正式成立了深圳首家家事審判庭。該院經過一年多的試點,摸索出一套家事審判的成功經驗。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人身安全保護、財產申報和家事調解員等制度的引入,也使得家事審判頗具亮點。為防止家庭暴力的發生,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護裁定,責令被申請人作出一定行為或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被申請人違反裁定的,由公安機關進行調查取證并采取干預措施。
對于離婚中的財產爭議,法院在審理時要求當事人各自申報財產狀況,對申報不實隱匿財產的,在判決中依法少分或不分,情節嚴重的,還可采取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在審理家事案件中,法官可以委托家事調解員調解,利用家事調解員在情感處理、社會閱歷、人性觀察方面的經驗,更利于調解解決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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